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宾馆、酒店等旅馆业的治安管理,韩城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全市宾馆、酒店等旅馆业的检查、整治力度,规范旅馆业的经营秩序,督促各宾馆、酒店、旅社等旅馆业严格落实住宿实名登记、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等制度和要求。
5月以来,韩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全市宾馆、酒店等旅馆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先后发现6名酒店前台从业人员在接待客房客人入住时,未按照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6名酒店前台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旅馆业经营者及前台接待从业人员,在旅馆经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制度及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切实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并录入上传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坚决防止一人登记多人入住宿、本人登记他人住宿、不登记住宿等问题的发生,如有违法,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