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庆
从上小学开始,我的语文学习成绩就比较好,特别是作文,老师和同学都非常爱看。正因如此,我自小就有一个愿望:当个小作家,让自己的作文在报刊上发表。
1989年6月,我招工进了省电信传输局工程五队(今西北三路习武园附近),成了一名机务员。机务员的工作就是在通信机房内安装设备、参加工程建设。但是,自己初来乍到,对机务工作一无所知,班长只好安排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如搬运设备和抄抄资料等。就在抄抄写写的过程中,领导发现我的字写得非常好。在此后的几年里,我作为机务员,主要工作就是抄抄写写。
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我就牢记父亲的嘱咐:千万不要忘了学习。父亲的教导,影响了我的一生。我一边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一边坚持文化学习(参加了陕西师大成人院的汉语言专业本科教育、三年制、半脱产、周六周日上课)。为了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我必须把时间安排得非常紧凑。白天,努力工作,晚上,看书学习。在建设工地,四、五个人住在一起,为了不影响别人,我常常在机房里学习到凌晨一两点。九十年代初,各种电视连续剧竞相上演,卡拉ok也风靡一时。每当别人在热议这些时,我沉寂在学习的海洋里,学习成为我的第二主业。就在这种环境下,我不仅顺利毕业,而且,还成功地通过了英语四级考试拿到了自己向往已久的“文学学士”学位。更令我兴奋的是,先后在省级刊物《机关党的工作》和《陕西邮电报》上发表了不少文章。目睹自己的文章从手写体变成铅字体、在报刊上刊登,小时候心怀的“作家梦”终于小有成就,感觉自己很幸福、很美好,而且,那些天不管是白天还是深夜,我将作品随身携带,仔细阅读每一个铅字,其中的滋味无人能懂。记得有一次,领导在组织全队人员学习《陕西邮电报》时,无意间看到我的文章,大加赞赏。周围同事惊诧的目光、羡慕的表情,至今历历在目。
发表作品,能让人羡慕,能让人尊重,这是我想不到的,尤其令人激动的是还能得到十几元的稿费,这对我触动很大。每次在收到稿费单时,我都要注视、端祥许久,从上到下、逐行逐字地默读十多遍,只可惜那时候没有拍照下来。尽管现在看来这些表现实属幼稚可笑,或者说是天真的可爱,但就是这种“幼稚可笑”,时时激励着我在文学道路里不断前行。我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情况非常一般,母亲勤俭持家、精打细算的作风对我影响很深,所以,我自小对钱就格外珍惜。在九十年代初期,我的基本工资每月不到40元,加上其他补贴也不满70元。每当收到十几元的稿费时,我一定会在第一时间领取,绝不过夜,而且,领到的稿费常常舍不得花,赶紧去工商银行存起来。既就是这样,也发生了一起难忘的“重大事件”。
1992年3月份的一天中午,我收到了一份《陕西邮电报》的稿费单,上面清楚的标明是28元。以往的稿费,大都是15元左右,这次一下子变成28元,几乎翻了一番。那一瞬间,我激动得几乎跳了起来。当时领取稿费有规定,必须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领取。下午一上班,我急匆匆地找领导盖章,谁知领导外出不在。恰在此时,班长通知我第二天一大早要去宝鸡岐山县邮电局送材料。我想,28元稿费回来再领也不迟(当时取款期限是30天)。第二天天不亮,我就与几名同事前往岐山县,稿费单也当然随身携带。就在我们送完材料准备返程时,工地负责人要求我们几人留下,原因是工期紧、人员少,我们留下来能加快建设进度。一同来的同事很痛快留了下来,并且,兴高采烈地聊着每个人心中的岐山臊子面,我呢,闷闷不乐,心思全在28元的稿费上。
紧张的工作,在大家火热的激情中,不到10天就顺利结束,我纠结的心情眼看着就可以解脱了。离开岐山的前一天,县邮电局的领导要请我们去当地最好的一家饭馆吃臊子面。就在大家吃得正起劲时,我随手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8元的稿费单不见了......我顾不上吃饭,一溜烟似的跑回宿舍。然而,一切无济于事,28元的取款单真真切切、确确实实地丢了。
想起自己每月只有13元的奖金,再想想这来之不易、转瞬即逝的28元稿费,懊悔不知有多少。好一阵子,我都沉浸在28元的稿费上。那时,一碗扯面八毛钱,28元相当于35碗扯面没有了,这损失是多么的“巨大”呀。难以忘却的28元,在今天看来微乎其微,但是,在那个年代,对我每月只有67元收入的年轻人来讲,影响非同一般。28元稿费单的丢失,虽然不是我生活中的“重大事件”,但深深地印在我的心灵深处。就在我为28元稿费一事伤心时,父亲从老家过来看我。得知我的情况后,父亲只说了一句话“继续写、继续投,不要把稿费看的太重”。
父亲的话,既是鼓励,又是提醒,成为我后来坚持写作的巨大动力。从此,我心中只有一个想法:继续写、继续投。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三年的刻苦学习,不仅提升了我的文学素养,使我的写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而且,对我后来的人生发展也极具重大意义。在省传输局全局工作会举办的联欢大会上,我为工作会创作的诗朗诵《传输颂》,受到与会代表们的一直好评,名不经传的我,一下子在单位“火”了起来;向《陕西邮电报》所投的杂文稿,不仅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还成为该报复刊以来的第一篇杂文。更有意义的是在92年省委省政府举办的“喜迎党的十四大”征文活动中,我的诗歌荣获三等奖,成为陕西邮电行业唯一的获奖人,为陕西邮电争了光。在92年的10月份,所在单位不仅将我的基本工资涨到96元(当时大学本科生的工资标准),更令我欣喜的是,被上级单位陕西省邮电管理局组织部选中,借调到省邮电工会从事信息和宣传工作。
“诗和远方”来的如此突然,我来不及等待、来不及沉醉,就奔赴新的岗位。新平台,新起点,我牢记父亲的那句话:好好干,不怕吃苦。从此开始,我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部倾在了新的岗位上。除了自己具体负责的信息工作稳居全国本系统前三名以外,我的文学初心不改,“小作家”梦想依旧。陆续在《人民邮电报》、《邮电工会通讯》、《陕西邮电报》和《陕西日报》、《陕西工人报》、《西安日报》等发表了诸多通讯报道、小小说和散文诗等。邮政独立运营后,继续在文学田园坚持耕耘,更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助力于陕西邮政优秀企业文化的积极传播,数次配合企业编辑、出版了《文学作品》系列丛书,并荣幸当选为陕西邮政文联首届秘书长。每每想起这些,感慨万千,很是欣慰。自己不是文学名家,更无大作,仅是一个小小的、名不经传的业余文学爱好者,但时时来点小篇幅,传递正能量、弘扬真善美、歌唱新生活,特别是在省内知媒体刊登一下,成就感满满。
弹指一挥间,三十多年过去了。期间所经历的许多事情,如过眼云烟,匆匆而过,但是,28元稿费的故事挥之不去、永记我心;28元稿费故事对我所产生的影响更是绵绵不绝、日久弥新。它见证着一位有志青年的不懈追求,是一位喜爱文学的青年人心怀梦想、渴望美好生活的真实写照;它象我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矗立在那里,照耀着我前进,并给我无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