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明确直接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自主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并大幅度提升补贴标准。
新政出台后,“以旧换新”成为大众消费领域的高频词,不断激发消费新活力。
“为了享受以旧换新的政策红利,我卖掉了旧车,并在8月份购买了新车,但是江西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时间却是从2024年9月6日起。”近日,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江西省委书记留言,建议江西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起算时间追溯到7月24日。
收到网友留言后,江西省委民声通道工作室转请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部门牵头研究。
10月21日晚,江西省委民声通道工作室对网友留言进行了回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政策实施情况,江西积极响应消费者建议。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10月21日发布公告,对江西省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进行调整。
将“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内登记的个人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旧车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记在其名下的,给予1.2万元的补贴”调整为“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内登记的个人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旧车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记在其名下的,给予1.2万元的补贴”。
10月21日晚,江西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江西商务微信公众号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