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商传媒网连云港讯:在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大背景下,佛文化与孝妇祠所代表的孝文化之间的关系,值得深入探讨。二者虽无本质对立,却有着清晰的文化边界,应在尊重中实现各自传承与发展。
佛教文化历史悠久,其以独特的教义、仪式和建筑等,在人们精神世界中占据重要地位。寺庙作为佛教活动的主要场所,承载着信众的信仰追求与心灵寄托。然而,当涉及到孝妇祠这类有着特定文化内涵的场所时,情况变得复杂。

孝妇祠,是对传统孝文化的具象化表达。以连云港的孝妇祠为例,它源于汉代孝妇周青的故事,承载着数千年中华民族对孝道的尊崇。这种孝道文化是民族精神的瑰宝,已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标识,蕴含着深厚的历史记忆与民族情感。
佛文化与孝妇祠所代表的孝文化,虽都有劝人向善的内核,但本质上各有侧重。佛教追求的是精神解脱、对宇宙人生真相的洞察;而孝妇祠文化围绕的是家庭伦理、社会道德秩序的构建,强调子女对父母的敬爱与赡养。二者在文化功能和价值取向上存在明显差异。
让和尚进驻孝妇祠,将其与佛教活动混为一谈,这是对孝文化的不尊重与破坏。孝妇祠的文化传承,有着自身的发展脉络和传统,与佛教寺庙的功能和文化属性截然不同。即便佛教有包容万物的精神,也不应模糊这种文化边界。
佛教文化进孝妇祠民俗场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国家宗教条例均不容许,也难让孝妇信众心悦诚服。
2018年国家宗教条例规定,宗教不得在非宗教场所活动。在非宗教场所开展宗教活动,本身也是对佛教精神和仪轨的不尊重。《非遗法》保护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保护单位未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2021年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2025年传承基地实行整体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六条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专项保护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确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应当尊重当地居民的意愿,并保护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避免遭受破坏。”
对于孝妇祠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应秉持敬畏之心,尊重其原始的文化意义和传承方式。相关部门也需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各类文化遗产得到妥善保护,避免因不当的文化融合或侵占,造成文化传承的混乱。
在多元文化共生的时代,我们要尊重不同文化的独立性,厘清佛文化与孝妇祠文化的边界,让它们在各自的轨道上散发出独特的传统文化亮点,共同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繁荣贡献力量。(编审/陈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