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在银川西路开展缉查布控工作,有效拦截并查处了一辆存在私自改装行为的黑色越野车。
当日10时许,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黑色越野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凭借多年的查处经验,民警迅速对该车进行了拦截查验。经核查,民警发现该车辆的前灯、护栏等多处位置均存在私自改装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对驾驶员实施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200元不计分的处罚。驾驶员郝某某在接受处罚时表示,他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将严格按照交警的要求,尽快对车辆进行整改,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提醒:改装车辆前灯和护栏可能导致视觉干扰、交通混乱,破坏车辆结构安全,增加安全隐患,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