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王女士带着孩子心怀感激地将印有“热心为民,尽职尽责”字样的锦旗送到韩城市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户籍室,表达自己对户籍民警帮助其完成领养女儿的“人生大事”的感谢!
原来,龙门镇某村村民王女士与丈夫结婚后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生育,二人做通家人的思想工作后,决定领养一个孩子。机缘巧合下,2021年,二人通过亲戚介绍,领养了一名刚出生不久的女婴,由于当时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未给养女上户口。转眼间孩子马上3岁了,眼看到了入学的年龄,但是户口问题一直未解决,可急坏了王女士,于是今年3月初,她来到龙门派出所户籍室求助。
户籍民警听了王女士的困难诉求后,一边耐心地向王女士说明了养女落户所需材料,让其先带孩子到韩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采集抱养孩子DNA信息,一边通过走访询问王女士周边邻居及亲友,对收养信息进行核实。随后,户籍民警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民警前往送养地调取相关证据。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户籍民警终于将公安机关需提供的各项佐证材料收集齐全并上报审核。经过严谨细密的工作审核,公安机关于今年7月成功为王女士的女儿落户,解决了迫在眉睫的入学难题。拿到户口本的那一刻,王女士及家人激动不已,连声说道:“孩子的户口有了,心里的石头也就落地了,非常感谢警察同志,不仅解决了我心里的一块病,也给了孩子一个未来。”想到孩子新学期后就可以入校上学,王女士一家的生活也将步入正轨,派出所民警也真心为王女士一家人感到高兴。
一声赞许,寓意着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拥护,一份崭新的户口本,证明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群众的肯定是对工作的认可,更是一份责任和担当,龙门派出所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始终将群众之事作为首要,为平安韩城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