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渐退帮扶、分类施保、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3万人、特困人员13.3万人。选定30个县(区)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民政兜底保障的有15.5万人
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养育标准和基本生活补贴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1400元;将16.7万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儿童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拨发省级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6.24亿元,惠及全省107.1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
全面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安排专项救助补助资金4841万元,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外地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等流浪流动人员
12月18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冬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戈养年介绍,全省民政系统聚焦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延伸救助链条,创新手段方式,提升救助效能,具有陕西特色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围绕“兜住底”,落实渐退帮扶、分类施保、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3万人、特困人员13.3万人。针对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困难,设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2亿元。围绕“兜准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建成覆盖196万在册对象和494万潜在风险人群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设立50项预警指标。围绕“兜牢底”,选定30个县(区)开展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民政兜底保障的有15.5万人。
优化老年人关爱服务。陕西省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开展村干部和留守老年人之间“一帮一”互助关爱活动,定期探望留守老年人,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帮扶工作。
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陕西省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养育标准和基本生活补贴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1400元;将16.7万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儿童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陕西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标准,拨发省级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6.24亿元,惠及全省107.1万困难和重度残疾人。
开展生活无着流浪流动人员救助工作。11月5日,陕西省全面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安排专项救助补助资金4841万元,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外地寻亲不遇、务工不着等流浪流动人员。目前,全省救助各类求助人员2.4万人次。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陕西省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合力团”结对帮扶、“万社助万家”等专项行动,确保更多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扶。
下一步,陕西省将密切关注物价变动、居民消费支出变化等情况,适时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研究低收入人口开发式帮扶政策,创造条件促进低收入人口增收;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求助。(杨小玲)